补贴工作

关于2018年度沛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

作者:沛县 点击次数:275 发布时间:2019-01-29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于201年度

沛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根据省财政厅、省农机局《201-2020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农机化发展规划和我县农机化发展重点,县财政局、县农机局在专题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联合制订《201年沛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和201年沛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各镇街道、场农技中心和财政所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以增加农机化投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为重点,规范程序、阳光操作。201年,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共下达我县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70万元,实际执行约2268.546万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为我县18个镇、街道、场,补贴对象全部为我县符合省农机购置补贴规定条件的购机者。

(二)项目绩效目标。201年,我县着力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268.546万元,其中实施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2207.178万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 30.968万元,报废更新补贴资金30.4万元,受益户1668户,累计推广补贴农业机械1840台套,其中乘坐式插秧机36台,拖拉机297台,联合收割机366台,秸秆还田机158台,旋耕机334台,简易保鲜设备21台套、烘干机13台套等。累计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268.546万元,兑付率达100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我县机具数量迅速增加,农机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快速增长,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到91.59%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明确评价对象。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绩效评价对象,主要是2018年沛县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

(二)成立评价小组。根据省农机局文件要求,我县成立由农机购置补贴分管领导任组长,计划财务科、科技质量科、农机推广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对我县201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绩效评价。

(三)制定评价方案。根据有关要求,我县及时研究制订详实的评价方案,从购机补贴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评,重点考评补贴资金使用、补贴机具管理、效益追踪、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四)严肃评价过程。为确保评价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客观地反映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评价小组从三个方面开展认真仔细地审核和考评。一是调查了解我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立项规划、资金拨付使用、补贴机具监管和使用效益等总体情况,收集相关资料,针对农机购置补贴实际情况制订绩效评价方案。二是认真审核我县相关部门提供的财务资料,包括财政资金、支付、审批和账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规定。三是积极核查18个镇街道场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补贴机具监管及使用成效、农民受益方式、售后服务管理等情况,对镇区场享受农机补贴的用户开展问卷调查和电话回访,对补贴机具进行实地检查核实。

在考评过程中,县农机局有关部门提供出完整、准确的财务报表和资金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等方面的详细资料,各镇区场农技推广中心提供出补贴用户清册、购机者身份证复印件、补贴政策告知书、购机确认表、机具公示照片和核查表等相关资料,同时配合评价小组对随机抽查的用户采取实地核查机具、发放调查问卷及电话回访等形式对补贴工作进行考核。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201年,安排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70万元。

2、实际到位。农机购置补贴安排资金到位2070万元。

3、实际支出。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际支出资金2268.546万元,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207.178万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30.968万元,报废更新补贴资金30.4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我县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制订兑付流程,由各镇区场农技推广中心提供初审意见、结算意见及购机清册,财政所提供审核意见等相关手续,在县农机局、财政局两部门以不低于规定的比例进行核查后,由县财政局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时支付给符合条件的购机者。

2、项目实施。为保证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效果,充分发挥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优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业环保节约可持续发展,我县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成立项目领导机构。为保障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阳光操作,我县按要求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机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人大农经委、政协办公室、纪委、公安局和市场管理局等部门有关人员任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项目要求做好决策部署,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建立项目实施机构。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得既快又好、既实又细,县农机局、财政局分别成立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区场分别成立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小组。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分工明确,通力合作,并建立健全项目目标责任制、机具核查制、信息传递制、信息公开制、公示制、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制、购机者自主选择制等项管理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推动项目公开、公平、公正、阳光实施。

3制订项目管理方案。一是建立审计监督制度,对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过程、进度、数量、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二是制订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由县农机局和县财政局共同把关,实行财政统一报账,专款专用。项目实施期间,县农机局和财政局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一是加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财务管理,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实行专账核算,所有补贴资金全部合理、安全、足额使用到项目建设,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做到及时公示、及时审核、及时报账。二是加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档案管理,对项目建设中的所有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和整理归档,专柜存放。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201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268.546万元,其中实施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2207.178万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 30.968万元,报废更新补贴资金30.4万元,补贴资金使用比例达到100%。累计推广补贴农业机械1840台套,其中乘坐式插秧机36台,拖拉机297台,联合收割机366台,秸秆还田机158台,旋耕机334台,简易保鲜设备21台套、烘干机13台套等累计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268.546万元,兑付率达100受益户1668户,拉动农民投资达1.6亿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大地解放了农村劳动力,调动农民的购机积极性,达到机手增收、农民得益、企业发展、农机化水平提高的目的。

1、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得到提高。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我县机具数量迅速增加,农机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呈现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水稻种植和玉米收获机械化工作实现重大突破,全县粮食全程机械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农机瓶颈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统计资料表明,到201年底,预计我县农机总动力达到100.09万千瓦,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1.59以上,比201增加个百分点。

2、先进适用的作业技术得到普及。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能极大地调动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产生很好的政策拉动效应,带动农机消费市场空前发展。目前,我县农民已将购置农机作为一种投资,成为发家致富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推动先进适用农机具在我县的推广和应用,保障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 

3、农机社会化服务进程得到提升。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我县农民购机后在农忙季节大多数以多机互助形式,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培养和造就出一大批农机专业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组织。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进一步发展,既能解决农民一家一户想办而办不成的事,又能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既能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又能推动农村经济繁荣,真正达到农民欢迎、机手高兴、政府满意的多赢目标。 

4、农机作业的经济收入得到增加。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新增的财政补贴机具,比如大中型拖拉机、高性能稻麦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和秸秆还田机等机具在为本地搞好作业服务的同时,多数都参加我县组织的跨区作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5、农机工作的社会地位得到巩固。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量农机具迅速推广应用,从而使农机化生产方式在减少损失率、减轻劳动强度、节本增效、增加收入、保障粮食安全方面的效果越来越显著。如今,农机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农机的社会知名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农机工作也进一步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注和重视,从而推动我县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县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认真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共执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2268.546万元,受益户达到1668户,拉动农民投资1.6亿元。兑付比例为100%,资金的使用方法是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购机者“一折通”账户。累计推广补贴农业机械1840台套,其中乘坐式插秧机36台,拖拉机297台,联合收割机366台,秸秆还田机158台,旋耕机334台,简易保鲜设备21台套、烘干机13台套等。。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违纪问题,没有出现任何群众投诉事件,工作成绩明显,社会反响良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201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

评价小组一致认为: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目标明确、依据充分、实施效果较好,对我县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增强农业生产力起到重要作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过实施和验证,证明“品目管理、自主购机、乡镇受理、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有利于农民自主购机,有利于农机市场的回归和活跃,有利于补贴资金的安全到位,有利于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农业的持续发展,是当前农民比较满意的农机购置补贴方式,值得在全国推广和应用。

六、项目实施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

(一)经验和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工办、农委、农机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人大农经委、政协法制委、纪委纠风办、检察院、公安局和工商局等部门有关人员任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日常事务工作。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民主决策与集中研究相结合、办事公开与程序规范相结合、舆论监管与纪律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细化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齐心合力,全力以赴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各镇区场也相应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小组,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和财政所为操作主体,指派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为更好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政策实施和监督管理相分离的原则,财政局和农机局分别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组织、人事、计财、纪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补贴机具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补贴工作纪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组织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补贴机具办理工作中的全程检查、售后服务和质量监管工作,形成相互制约、实施和监管相互分离的工作责任机制。 

2、明确职责任务。根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要求,我县进一步明确县、镇两级农机、财政部门的具体分工,责任到人,建立起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制”。日,县政府专题召开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并与各镇政府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实行购机补贴工作“一票否决制”。农机局与经销商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保证不以次充好、不套补国家资金,确保补贴机具质量,认真履行“三包”规定,做到售后服务及时到位。

3、完善操作办法。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及时制订和出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财政局、农机局联合印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农机局研究下发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方案,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建立健全目标责任机制、申请管理机制、公开监督机制、优质服务机制、质量监管机制、跟踪回访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等项管理制度,保证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4、强化宣传发动。为让广大群众迅速知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调动农民的购机热情,我县不断加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机具下乡巡展、召开现场演示会、悬挂横幅、张贴和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宣传发动,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家喻户晓,老幼皆知。为便于农民群众理解和办理补贴手续,我县分别研究制订出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镇农技中心人员、镇财政人员、县农机人员、县财政人员、供货单位人员办理财政补贴机具的6个工作流程,广泛散发,让农民一看就明白如何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如何自主选择机具,如何尽快享受国家的补贴政策,同时也提高广大农民对购买补贴机具的责权意识,形成自下而上的监管体系,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健康发展。据统计,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我县共播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水稻机械化插秧、玉米机械化收获、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等电视字幕广告1856次,电视、广播、网络新闻报道86次,补贴机具巡展1089台次,悬挂宣传横幅130幅,印发宣传资料万份,张贴补贴政策、办理程序、补贴额一览表、补贴经销商名单等资料8000份,张贴工作纪律和补贴工作人员行为准则160余份,接受农民当面和电话咨询1000余人次,通过平安农机通向机手发送补贴信息10余次。

5、狠抓技术服务。积极做好购机手续、补贴类型、补贴额一览表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解答工作,开展优质服务和便民服务。在提供技术咨询时,我县坚决做到不推荐厂家,不指定机型,尊重农民自主选择,对于没有选好机型的群众,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帮助他们进行科学合理地分析,主要从农户的购买能力、各机型特点和其所在村的作物布局来帮助确定,确定的结果还是由群众决定是否采纳。在开展技术培训时,我县克服工作经费紧张和人手不足等不利条件,积极组织购机农民进行免费技术培训,还以召开演示会、现场会的形式让购机农民现学现练,有时甚至上门进行技术指导,使有限的资源获得最佳的投入产出效果,确保补贴机具发挥应有的效益。

6、搞好操作培训。为切实提高镇财政、农机部门办理补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和责任心,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我县多次日对镇级农机购置补贴操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培训班上,财政局、农机局业务人员系统解读补贴政策,逐条分析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从政策宣传、告知书发放、报账受理、机具核实、镇村公示、财政审核、档案建立、报账审批等进行全盘讲解,并提出鲜明的、操作性很强的观点和建议,为补贴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7、开展廉政教育。为不折不扣地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好,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到位,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我县从5月份起积极开展以“廉洁从政、遵纪守法、规范操作”为主题的农机购置补贴警示教育活动,印发系列廉政风险警示教育资料,主要学习党和国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农机购置补贴各项规定、纪律要求、操作规程等,并以外省一些地区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和警示广大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规定。通过学习和警示教育,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决做到依法依纪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严格自律,警钟长鸣,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不断增强抗腐拒贿的抵制能力,确保农机购置补贴阳光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操作。

8、及时传递信息。实行全价购机补贴政策后,县级农机补贴工作人员和供货单位及购机者互不见面,如不能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将影响企业销售计划和购机者报账进度,增加农民购机负担。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过程中,我县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各镇认真及时地接收、录入和报送信息,确保将供货单位报送的购机者清册和补贴资金执行进度于每天12点之前录入、汇总和反馈完毕,让企业及时录入购机信息和掌握补贴进度,缩短购机者报账时间,确保每个购机者都能享受补贴政策,让购机者真正体会到自主购机带来的方便和自由。

9、公开补贴政策。为保证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在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中运行,我县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一是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通过县政府网站、县农机化信息网站、电子邮件、报纸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各界传递和公示,让社会各界了解和掌握补贴精神,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安全顺利开展;二是将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和购机者清册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和县农机化信息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三是在镇公告栏中张榜公示购机者名单和数量,每次公示期都不少于7天,公示的内容为购机者姓名、所在村和已购置的补贴机具类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10、加大监管力度。为确保执行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购机不流失,企业销售不违规,机具质量有保障,我县不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管力度。

一是加大对镇级补贴工作的督查。我县制订监督检查方案,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从源头上确保补贴工作阳光透明、规范操作。在督查过程中,始终严格要求镇级补贴操作人员认真审核补贴对象资格;补贴政策、领导小组、工作纪律、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补贴额一览表、经销商名单等及时上墙公布;补贴清册公示到镇、村;按规定比例实地核查补贴机具,并拍照留档,建立健全补贴机具档案。在机具档案方面,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乘坐式插秧机是否由农机安全监理所办理相关手续;是否在发票原件空白处标注机具分档序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留存行驶证复印件。通过督查,各镇都能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流程开展工作。                                                                                                                                                                                                                                                                                                                                                                                                                                                                                                                                

二是加大对经销商的检查。为保证经销商之间公平竞争,农民自主购机,国家补贴资金安全到位,我县加大对经销商的检查力度:一是印发和公示覆盖全县的经销商名单,不符合条件的经销商不得经销补贴机具;二是督促经销商按要求公示覆盖全县的经销商名单,并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和销售价格;三是监督补贴机具销售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补贴机具价格的异常变动,不以次充好,不以小套大,不套取国家资金;四是严查补贴机具进销台账和财务账目;五是全面监督补贴机具质量,公示“三包”服务电话,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收集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使用情况和售后服务情况,对重点补贴机具,进行质量跟踪调查;六是督促经销商及时报送补贴信息。通过督查,经销商都能按要求合法经营、规范操作,确保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市场良性发展。

三是加大对补贴机具的核查。为确保补贴机具不流失,我县加大补贴机具的核查力度:一是核查有关数据。将各镇报送的购机者清册100%的与管理信息系统中供货单位录入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系统数据与结算数据一致;二是核查机具在位及使用情况。财政局和农机局密切配合,组成联合核查小组,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大检查,实地抽查核实补贴机具,建立核查台账,总结核查情况,认真填写入户机具核查表,留档备查。在抽查核实过程中,坚持见机见人三拍照,对机对牌对编号,即见到购买的机械,见到购机者本人,拍人机合影照,拍补贴机具标牌照,拍核查工作照,对机具型号,对机具标牌,对发动机编号和出厂编号。外出作业的机具,等机具回来核实后再报账,确保核查的真实性和督查效果,不给套取资金和倒卖补贴机具的人有任何可乘之机;三是电话回访核查。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电话抽查办法要求,积极开展电话回访,回访的内容主要有农民收益、补贴机具发生的故障及是否能够及时解决等方面,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民的损失,同时也检查补贴机具的实际在位情况。

四是联合财政、农委、发改委等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进行专项整治活动

11、严格资金结算。为及时安全地把补贴资金发放到购机者手里,我县严把资金结算关:一是严格结算程序。实行逐级审核结算,不走完程序的不予结算;二是实行报账负责制。报账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和准确性,哪一级出现问题,由哪一级承担责任;三是认真核对数据。参数不一致的、企业未录入的、公示时间不够的、报账材料不齐的坚决不予报账;四是实地抽查核实。在抽查核实中,如果某镇中同类机具外出作业率超过抽查数的40%时,该镇同类机具均不予报账,等跨区作业回来核实后再报账;五是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和乘坐式插秧机不按要求入户和备案的,不予报账;六是汇总报账材料。根据购机清册和实地抽查情况,认真统计符合报账机具的厂家、型号、台数和金额,形成资金汇总表和购机清册,及时、准确报账。

(二)问题和建议

1、补贴政策下达较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往往都是四、五月份才下达,而一到三月份农民都在家过年,是集中宣传和实施农机补贴的黄金时期,也是水稻插秧机、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械、设施农业和抗旱机械以及拖拉机等春耕机械的最佳推广时期,如果政策下达较晚,势必影响农民购买春耕机械的积极性,进而影响补贴政策实施进度和效果。建议补贴政策在每年的一月份就要出台实施。

2、补贴工作经费不足。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惠及的是广大农民群众,农机部门尤其是乡镇农机部门开展补贴实施和监管工作,工作量非常大,但工作设备明显不足,像办理补贴手续急需的电脑、打印机和照相机配备不及时,特别是核实机具环节,要对每台机具进行检查核实,交通和材料费用开支都很大。建议增加工作经费,统一配置装备,改善服务条件,保障农机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3、补贴监管难度很大。补贴机具的监管工作存在很大的难度,主要表现为: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购买农机往往不是单纯地作为一个替代手工劳动的生产工具,而是作为增收致富的一项手段,是为了能赚钱,所以,他们经常到全国各地去跨区作业,而且又没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农机部门逐台过堂有困难;二是有些农民投机心里作怪,在办理正常的补贴手续并且提机后外出跨区作业,农机部门发现并进行核查劝返时,购机户会以机具不在家,在外地作业,导致认定困难,不好定性,无法实施监管;三是补贴机具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农机部门即使发现有违反补贴规定的现象后,没有硬性的管理和制约手段,缺乏执法依据,对怎么监管、如何监管及什么时候监管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造成职权不对等,很难做到监管工作全面彻底到位。建议出台必要的法律政策给予农机部门相应的监管执法权限,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套取补贴资金的违规违法行为。

植保机械价格虚高。部分植保机械存在销售价格低、补贴额度高的现象,企业虚开发票情况问题严重。建议约谈相关企业,降低补贴标准,严重者取消补贴资格。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