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工作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总结

作者: 点击次数:240 发布时间:2017-06-22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总结   沛县农机局   农机购置补贴是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2015-2017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以增加农机化投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为重点,规范程序、阳光操作,本着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农民,把利益实实在在送给农民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着力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真正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农民和企业满意,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执行情况   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补贴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推进主要粮食作物和关键经济作物机械化为重点,突出推广高效、节能、环保、安全、先进适用的农机具,最大限度地发挥出财政补贴政策的拉动效益,实施成效显著。截止目前累计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510.1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4419.186万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 85.21万元,报废更新补贴资金5.8万元,受益户3466户,拉动农民投资农机达1.5余亿元。累计推广补贴农业机械3911台套,其中乘坐式插秧机185台,拖拉机628台,联合收割机584台,秸秆还田机324台,旋耕机646台等。累计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065.973万元,兑付率达96.38%。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违纪问题,没有出现任何群众投诉事件,工作成绩明显,社会反响良好。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日常事务工作。各镇(区、场)也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和财政所为操作主体,指派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严肃补贴工作纪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补贴机具办理工作中的全程检查、售后服务和质量监管工作,形成相互制约、实施和监管相互分离的工作责任机制。   (二)明确职责任务。根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要求,我县进一步明确县、镇两级农机、财政部门的具体分工,责任到人,建立起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制定了《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制订完善信息公开、投诉处理、绩效管理、责任追究、廉政风险防控和经销商工作规范等11项工作制度。5月27日,我县组织召开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并与各镇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实行购机补贴工作“一票否决制”。农机局与经销商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保证不以次充好、不套补国家资金,确保补贴机具质量,认真履行“三包”规定,做到售后服务及时到位。   (三)强化宣传发动。为让广大群众迅速知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调动农民的购机热情,我县不断加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机具下乡巡展、召开现场演示会、悬挂横幅、张贴和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宣传发动,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便于农民群众理解和办理补贴手续,我县分别研究制订出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镇农技中心人员、镇财政人员、县农机人员、县财政人员、供货单位人员办理财政补贴机具的6个工作流程,广泛散发,让农民一看就明白如何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如何自主选择机具,如何尽快享受国家的补贴政策。据统计,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我县共播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水稻机械化插秧、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等电视字幕广告20天60次,电视、广播、网络新闻报道96次,补贴机具巡展8天80台次,悬挂宣传横幅120幅,印发宣传资料4万份,张贴补贴政策、办理程序、补贴额一览表、补贴经销商名单等资料6000份,张贴工作纪律和补贴工作人员行为准则150余份,接受农民当面和电话咨询18000余人次,通过平安农机通向机手发送补贴信息120余次。   (四)完善操作办法。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及时制订和出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财政局、农机局联合印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机局研究下发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建立健全目标责任机制、申请管理机制、公开监督机制、优质服务机制、质量监管机制、跟踪回访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等管理制度,保证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五)搞好操作培训。为切实提高镇财政、农机部门办理补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和责任心,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我县组织了镇级农机购置补贴操作人员培训班,对镇级农机购置补贴操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培训班上,财政局、农机局业务人员系统解读今年的补贴政策,逐条分析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从政策宣传、告知书发放、补贴受理、机具核实、镇村公示、财政审核、档案建立、报账结算、绩效考核等进行全盘讲解,并提出鲜明的、操作性很强的观点和建议,为补贴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六)开展警示教育。我县从5月份起积极开展以“廉洁从政、遵纪守法、规范操作”为主题的农机购置补贴警示教育活动,印发系列廉政风险警示教育资料,主要学习党和国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农机购置补贴各项规定、纪律要求、操作规程等,并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和警示广大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规定。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补贴工作人员到检察院进行廉政参观学习,聘请检察长到我局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和警示教育,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决做到依法依纪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严格自律,警钟长鸣,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不断增强抗腐拒贿的抵制能力,确保农机购置补贴阳光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操作。   (七)保证工作经费。为保证镇级农机人员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我县在去年为18个镇(街道、场)配备电脑、相机、打印机的基础上, 2016年再配备文件柜72个、相机6部、电脑12台、扫描仪18台、读卡器18台。至此,镇级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所需的基本办公设备已配备齐全。为提高镇级的工作效率,我县还积极筹划,为镇级提供一定的工作经费,确保补贴工作扎实、高效开展。   (八)加大扶持力度。为加快新型农机具的推广应用,顺利实现粮食全程机械化目标,推进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程,我县财政对秸秆还田和深松进行作业补助,镇级财政也给于新增机具一定的补贴,此项政策大大提高了我县农机化作业水平,有力促进了我县粮食种植全程机械化工作进程。为解决全价购机给农民购机筹款带来的资金困难,我县一是积极协调邮政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对购机者进行低息贷款;二是鼓励经销商对购买的机具实行分期付款,购机者与经销商签订欠款协议,购机者先付一部分货款,领回机具,余款分期归还;三是认真督促各个报账环节,在不少程序的情况下,尽快兑现购机者补贴款,最大程度地减小购机者资金压力。   (九)公开补贴政策。一是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通过县政府网站、县农机化信息网站、电子邮件、报纸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各界传递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让社会各界了解和掌握补贴精神,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安全顺利开展;二是将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和购机者清册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和县农机化信息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三是在镇、村公告栏中张榜公示购机者名单和数量,每次公示期都不少于7天,公示的内容为购机者姓名、所在村和已购置的补贴机具类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十)强化监管力度。为确保执行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购机不流失,企业销售不违规,机具质量有保障,我县不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管力度。   1、加大对镇级补贴工作的督查。我县制订监督检查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从源头上确保补贴工作阳光透明、规范操作。在督查过程中,始终严格要求镇级补贴操作人员认真审核补贴对象资格;补贴政策、领导小组、工作纪律、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补贴额一览表、经销商名单等及时上墙公布;补贴清册公示到镇、村;按规定比例实地核查补贴机具,并拍照留档,建立健全补贴机具档案。在机具档案方面,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乘坐式插秧机是否由农机安全监理所办理相关手续;是否在发票原件空白处标注机具分档序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留存行驶证复印件等。通过督查,各地都能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流程开展工作。   2、加大对经销商的检查。为保证经销商之间公平竞争,农民自主购机,国家补贴资金安全到位,我县加大对经销商的检查力度:一是印发和公示覆盖全县的经销商名单,不符合条件的经销商不得经销补贴机具;二是督促经销商按要求公示覆盖全县的经销商名单,并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和销售价格,悬挂统一标识;三是监督补贴机具销售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补贴机具价格的异常变动,不以次充好,不以小套大,不套取国家资金;四是严查补贴机具进销台账和财务账目;五是全面监督补贴机具质量,公示“三包”服务电话,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收集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使用情况和售后服务情况,对重点补贴机具,进行质量跟踪调查;六是督促经销商及时报送补贴信息。通过督查,经销商都能按要求合法经营、规范操作,确保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市场良性发展。   3、加大对补贴机具的核查。为确保补贴机具不流失,我县加大补贴机具的核查力度:一是核查有关数据。将各镇报送的购机者清册100%的与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系统数据与结算数据一致;二是核查机具在位及使用情况。财政局和农机局密切配合,组成联合核查小组,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大检查,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实地抽查核实补贴机具,建立核查台账,总结核查情况,认真填写入户机具核查表,留档备查。在抽查核实过程中,坚持见机见人见牌三拍照,对机对牌对编号,即见到购买的机械,见到购机者本人,拍人机合影照,拍补贴机具标牌照,拍核查工作照,对机具型号,对机具标牌,对发动机编号和出厂编号。外出作业的机具,等机具回来核实后再报账,确保核查的真实性和督查效果,不给套取资金和倒卖补贴机具的人有任何可乘之机;三是电话回访核查。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电话抽查办法要求,积极开展电话回访,回访的内容主要有补贴资金是否到位、农民收益、补贴机具发生的故障及是否能够及时解决等方面,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民的损失,同时也检查补贴机具的实际在位情况。   (十一)严格资金结算。为及时安全地把补贴资金发放到购机者手里,我县严把资金结算关:一是严格结算程序。实行逐级审核结算,不走完程序的不予结算;二是实行报账负责制。报账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和准确性,哪一级出现问题,由哪一级承担责任;三是认真核对数据。参数不一致的、公示时间不够的、报账材料不齐的坚决不予报账;四是实地抽查核实。在抽查核实中,如果某镇中同类机具外出作业率超过抽查数的40%时,该镇同类机具均不予报账,等跨区作业回来核实后再报账;五是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和插秧机不按要求入户和备案的,不予报账;六是汇总报账材料。根据各镇农技中心每月的报账材料和县农机局与财政局实地抽查情况,认真统计符合报账机具的厂家、型号、台数和金额,形成资金汇总表和购机清册,及时、准确报账。   把各镇报账进度、各镇录入数据差错率、打卡不成功率与延伸绩效考核挂钩,兑现奖惩。切实让各镇负起责任,认真把关,提高补贴数据准确率,加快报账进度,把补贴资金及时兑付给群众。   三、实施效果   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能极大地解放农村劳动力,调动农民的购机积极性,达到机手增收、农民得益、企业发展、农机化水平提高的目的。   一是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得到提高。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我县机具数量迅速增加,农机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呈现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水稻种植、烘干和玉米收获机械化工作实现重大突破,农机化作业瓶颈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全省粮食全程机械化现场会在我县顺利召开。据统计,截止目前,我县农机总动力达到100万千瓦以上,列入省政府农业现代化考核指标的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9%以上。   二是先进适用的作业技术得到普及。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能极大地调动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产生很好的政策拉动效应,带动农机消费市场空前发展。目前,我县农民已将购置农机作为一种投资,成为发家致富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推动先进适用农机具在我县的推广和应用,保障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   三是农机社会化服务进程得到提升。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我县农民购机后在农忙季节大多数以多机互助形式,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培养和造就出一大批农机专业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组织,促进了土地流转、农田托管和家庭农场建设。既能解决农民一家一户想办而办不成的事,又能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既能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又能推动农村经济繁荣,真正达到农民欢迎、机手高兴、政府满意的多赢目标。   四是农机作业的经济收入得到增加。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新增的财政补贴农机具,比如大中型拖拉机、高性能稻麦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和秸秆还田机等机具在为本地搞好作业服务的同时,多数都参加我县组织的跨区作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是农机工作的社会地位得到巩固。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量农机具迅速推广应用,从而使农机化生产方式在减少损失率、减轻劳动强度、节本增效、增加收入、保障粮食安全方面的效果越来越显著。如今,农机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农机的社会知名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农机工作也进一步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注和重视,从而推动我县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   四、问题建议   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来看,我们认为购机政策已基本趋于完善,政策定位准确、实施办法科学合理,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细节性的问题。   1、补贴政策下达较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往往都是四、五月份才下达,而一到三月份农民都在家过年,是集中宣传和实施农机补贴的黄金时期,也是水稻插秧机、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械、设施农业和抗旱机械以及拖拉机等春耕机械的最佳推广时期,如果政策下达较晚,势必影响农民购买春耕机械的积极性,进而影响补贴政策实施进度和效果。建议补贴政策在每年的一月份就要出台实施。   2、补贴工作经费不足。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惠及的是广大农民群众,农机部门尤其是乡镇农机部门开展补贴实施和监管工作,工作量非常大,但工作设备明显不足,像办理补贴手续急需的电脑、打印机和照相机配备不及时,特别是核实机具环节,要对每台机具进行检查核实,交通和材料费用开支都很大。建议增加工作经费,统一配置装备,改善服务条件,保障农机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3、补贴监管难度很大。补贴机具的监管工作存在很大的难度,主要表现为: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购买农机往往不是单纯地作为一个替代手工劳动的生产工具,而是作为增收致富的一项手段,是为了能赚钱,所以,他们经常到全国各地去跨区作业,而且又没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农机部门逐台过堂有困难;二是有些农民投机心里作怪,在办理正常的补贴手续并且提机后外出跨区作业,农机部门发现并进行核查劝返时,购机户会以机具不在家,在外地作业,导致认定困难,不好定性,无法实施监管;三是补贴机具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农机部门即使发现有违反补贴规定的现象后,没有硬性的管理和制约手段,缺乏执法依据,对怎么监管、如何监管及什么时候监管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造成职权不对等,很难做到监管工作全面彻底到位。建议出台必要的法律政策给予农机部门相应的监管执法权限,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套取补贴资金的违规违法行为。   4、测量数据不能统一。主要是简易保鲜设备有测量误差,工作人员在实地测量时往往与农民或企业测量的结果不一致,容易造成与农民或企业的矛盾。建议对简易保鲜设备设定一个允许的测量误差范围。   5、系统备案参数不全。补贴系统产品查询中有些产品的备案配置参数不全,有的产品仅有一张图片,核查时无法比对。建议将补贴产品参数配置齐全。   6、植保机械价格虚高。部分植保机械存在销售价格低、补贴额度高的现象,企业虚开发票情况问题严重。建议约谈相关企业,降低补贴标准,严重者取消补贴资格。   2016年11月28日